丈夫王文杰遭遇的冤屈与不公,何处能诉说?
我以实名在一些论坛诉说了我的丈夫王文杰受到的不白之冤后,很多网友对这个事情的关注和努力让我感动,还有网友专门发短信安慰我。真的很感谢大家!我只想还我丈夫的清白,让我们一家三口能够团聚。再次感谢大家的帮助!下面是事情的详细经过:2006年2月我的丈夫王文杰所在的青岛齐元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航楚实业发展公司的总经理吴汉中及美国人DANA签订了一份铜矿开采协议,约定合作开采非洲赞比亚铜矿,由于前期青岛公司为此项目已经支付了一定的费用,故吴汉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应该付款给青岛公司606万元人民币。当时款项是由上海航楚公司出款,因吴汉中是上海航楚公司总经理,且款项汇出后也是由上海航楚公司传出来的电汇单,并且吴汉中要求写收据给上海公司,故当时有理由相信:这些款项都是上海航楚认可的费用,甚至项目就是上海公司实际参与的项目。
2006年3月9日,上海航楚又因需购买燃料油与青岛齐元签订了由青岛齐元代理进口燃料油的协议,青岛齐元按照约定帮助上海航楚找到俄罗斯燃料油供应商优尼科公司,并依据约定以自身名义与优尼科公司签订了进口合同,上海航楚为此支付青岛齐元公司15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500万元是吴汉中说临时调用铜矿付款,另外的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青岛公司按约定在建设银行向优尼科公司开立了831万美元的购买燃料油的信用证。但后来由于上海航楚不认可优尼科公司提出的延迟交货,要求青岛公司取消了与该公司合同。随即,青岛齐元按上海航楚要求退回了800万元(因双方之间当时仍有其他洽谈中的业务,上海公司只要求返回800万元)。
2006年9月底,上海航楚在对账中不承认有同青岛齐元间的铜矿合作业务,否认全部的相关付款行为,对青岛齐元应收款余额1300余万。其实,此时青岛齐元财务帐目记载,扣除一些银行费用后对该公司应付款余额只有621万。对此,青岛齐元以为对方是业务、财务衔接不及时造成,随即向对方提交了相关铜矿合同、协议以及收据后等待对方答复。对方却接连以公函形式回避铜矿协议及付款。因此青岛公司暂时没有划转621万给对方,也明确以公函要求对方详细查对出款凭据及业务部门联系单。此后双方一直未就此事再次洽谈,而是又继续合作其他业务。
2006年12月,上海航楚却就此普通民事纠纷在上海浦东公安报案!!!
2007年5月18日,王文杰被上海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以涉嫌经济合同“诈骗”为名,予以拘留。
2007年6月26日逮捕。之后被移送到上海市检一分院,上海市检一分院就因证据不足曾两次退卷。08年7月5号,案子又回到了上海市检一分院,还是证据不足。案子就这样反反复复,文杰却受了一年多的牢狱之灾!!
2008年11月20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而所谓的合同是“菲玛合同”。但这份重要的合同我的丈夫在之前从未见过,更别说签名了!就这样依据一份捏造出来的合同,居然就判处了我丈夫的无期徒刑?强烈要求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这份合同!!
2009年11月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当天王文杰撞在法庭上,后被120急救送到医院抢救。我的丈夫是想以死以示清白。
可是,此案无论是办案手段,还是办案过程与结果,都有很多令人质疑的地方:
1、上面提到:文杰被判处合同诈骗罪,所谓的合同是“菲玛合同”。而这份重要的合同我的丈夫在之前从未见过,更别说签名了!就这样一份捏造出来的合同,是报案人不知从何处复印来的,居然能被当作证据?
2、所谓其他证据,大多是报案人的人证,而且来自报案人及公诉人的证据-证人证词,竟出现了随着调查的深入不断修改笔录、证词,不断改变说法的现象。这是国家公务员在违法啊!
3、王文杰被送进看守所后,他多次明确声明记录着重要证据的手机被浦东公安机关留置了三个月之久,也不做证据保全和整理,三个月后送还王文杰手中,部分短信证据却无故被删,2006年2月的一些关键的短信不翼而飞!!
4、二审中,审判长居然跳过了质证过程,几次粗暴打断王文杰辩护律师魏鹏(两名辩护律师之一)的多次就证据的质疑,以及对有力证据的展开叙述。上海司法何来公正?
5、在卷宗里,法院的审理人员、 检察院公诉人员,还有辩护律师阅卷时均看到政法委批示---政法委的xx人批的条子:抓紧办理,争取早日在上海审结!”。国家干部干涉司法,还何来公正??
6、该领导为何要强调在上海审结?正是因为他们的心虚!退一万步讲,即使此案成立,涉及犯罪,由于相关事实发生和合同执行及货款交付均是在山东青岛,也应由犯罪地-山东青岛人民法院管辖,而不应该由上海管辖。
文杰进去至今三年多,我独自拖着今年已经13岁的孩子艰难的生活着。我告诉我们的女儿:爸爸出国了,快回来了,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哄多少个三年,谎言终究是谎言。
我、王文杰已经年迈的父母(均已75岁)、王文杰的姐姐,每天都在为这个事情奔波着,家里的积蓄也因此事耗光,我几乎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我希望,政府能还我丈夫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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